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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安全》丨备豫不虞 为国常道—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国家安全战略思想
发布时间:2025-05-06      作者:张亚泽    来源:《新安全》杂志2025年第4期    分享到:

“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”出自唐代吴兢所著《贞观政要·纳谏》,由魏征在劝谏唐太宗时提出。“备”即准备、防备,强调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或问题提前谋划布局;“豫”通“预”,突出时间上的提前性,要求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有所行动,体现出一种主动防范的意识。“备豫” 二字结合,就是要全方位、提前做好准备,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“不”表否定,“虞”指意料之外的突发情况或危险,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。“不虞”便是那些难以预测的变故或危险。“为国”意为治理国家,“为国常道”表明这是治理国家永恒且普遍适用的准则。整句话的核心要义是,国家治理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,防范一切意外,这并非权宜之计,而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和基本遵循。

“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”是中国古代忧患意识的重要体现,其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春秋时期。《左传》记载“备豫不虞,古之善教也”“居安思危,思则有备,有备无患”,清晰反映出当时人们已经深刻认识到提前做好防范、应对意外或突发事件的重要性。《诗经》中也有类似的描述,如“迨天之未阴雨,彻彼桑土,绸缪牖户”,以小鸟在天未下雨之前,便衔取桑树根加固巢穴的故事,寓意人们应当“未雨绸缪”,提前做好准备。孔子也对这种“未雨绸缪”的精神表示高度赞赏,《孔子家语》记载,孔子称赞周先公太王亶甫“敦以德让,其树根置本,备豫远矣”。从秦汉至唐宋,“备豫不虞”的思想逐渐成为普遍接受的治国原则。《晋书》提到:“备预不虞,古之善教;安不忘危,圣人常戒”;《魏书》称“豫备不虞,古之善政;安不亡危,有国常典”。唐代吴兢在《贞观政要》中记录魏征劝谏唐太宗“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。岂可以水未横流,便欲自毁堤防”进一步阐述了这一治国理念的深邃内涵。在国家治理中,遵循这一原则,要求统治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居安思危,防微杜渐,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如此才能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,确保国家长治久安。

作为中国传统治国智慧的一个核心原则,“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”在历代统治者的制度设计、政策实践和战略布局中得以充分体现。《左传》记载了鲁国正卿季文子在出使晋国前,提前请教应对晋国国丧的礼节,虽当时未发生国丧,但他的提前准备使其能从容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。我国古代王朝都高度注重军事防御和粮食储备,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战争和饥荒。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推行“平籴法”,通过国家收购和出售粮食平衡粮价,防止灾年饥荒引发社会动荡。隋朝广设粮仓(如含嘉仓、洛口仓),储备粮食以应对灾荒。尽管隋朝因滥用民力而亡国,但其储备思想被唐朝继承。唐太宗和魏征等极为重视这一理念,通过加强边防、储备粮食等措施,有效地应对了各种意外和灾难,保障了王朝的稳定和繁荣。

在现代社会,“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”的原则依然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。当前,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,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日益增多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安全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根植于深厚的传统文化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突出的实践指向,为新时代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根本遵循。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,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,做到居安思危,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国家治理的突出位置。首先,国家治理需要具备预见和处置风险的能力。特别是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,必须强化底线思维,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,提高动态监测、实时预警能力,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、精细化。其次,要增强化危为机的战略行动力。“备豫不虞”并非消极保守,而是强调在积极作为中化解风险。因此,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,克服重大阻力、解决重大矛盾,在发展中提升风险防范的基础能力。例如:从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和能源资源安全,到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社会公平、以应对老龄化问题为导向的人口政策等,都需以长远眼光预判问题,提前布局。最后,要不断提升抵御冲击的制度韧性。防范化解风险、有效应对挑战,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。过度的防范举措可能抑制活力,防范制度机制滞后、僵化也难以适应新形势。因此,越是形势复杂,越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,塑造更具韧性的制度体系,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保持和激发社会创造力,切实将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强大效能。

(作者:张亚泽,tyc86太阳集团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)

【原文链接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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